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意见

时间:2015-08-31        来源:福建省老体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发改委、财政厅、体育局、老体协等14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精神,发挥老年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积极作用,实现健康老龄化、和谐老龄化。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认识。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抓好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健康应对老龄化最便捷、最经济、最有效的举措之一。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是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体健身需求,传播、推广、创新、普及、组织更多的老年人参与文体健身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的基础力量和骨干队伍。抓好辅导员培训工作是各级老体协的主要职责之一,应把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本系统的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计划。

二、明确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

截止2013年年底,我省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515.5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14%。到2015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00万人。按《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要达到60%以上,因此,至2015年要动员组织近500万的老年人,加入到科学健身活动队伍中来,按照“组织、场地、辅导、活动在身边”的老年体育工作要求,需要相当数量能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健身技术的辅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目前,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辅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骨干仅3万名,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强的科学健身需求。为此,省老体协制定了《老年体育辅导员培训计划》和《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管理办法》,拟在“十二五”期间,通过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举办各类体育健身辅导员和单项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500期,轮(复)训现有3万名,新培训2万名以上各项骨干,其中:省老体协计划每年培训500名,设区市和省直机关老体协每年培训30040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行业系统老体协、各县(市、区)老体协每年分别培训100200名。经各级老体协的共同努力,建设一支推广、创新、普及体育健身项目、服务老年人的辅导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各级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健身健心康乐服务。

三、加强对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老体协要进一步明确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在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培训经费、活动站点、健身器械等方面予以重视支持,加强管理和指导。充分调动省、市、县(市、区)老体协的积极性,三级联动,协同一致, 共同把老年健身辅导员培训这项系统工程抓实办好。

四、落实对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

㈠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老体协要深刻认识老年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媒体将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宣传到行政村(社区)、宣传到每一个老年人,提高组织、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同时,对先进辅导站、优秀辅导员适时进行表彰,宣传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事迹,用先进典型引领更多的老年人加入辅导员队伍中来。

㈡制定培训计划。各级老体协应认真制定本级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计划,注意面向基层、扩大培训工作覆盖面,通过几年努力,力争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经过专业培训的辅导员35名,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㈢积极组织培训。各级老体协要积极主动地选派有教学、组织能力、乐于奉献的人员,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老体协、省体育局、省各级老体协及各专项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老年人健身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选派参训人员要注意单位、区域间的统筹,尽量覆盖到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避免集中在少数单位和少数对象上。也可采取送培训下基层的方式,组织教师到基层巡回辅导培训,使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真正覆盖到全体老年人。

㈣强化管理工作。各级老体协应按《福建省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实行管理。对本级健身辅导员个人信息资料建档立案,组织开展技能交流展示、座谈研讨,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教学能力,适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搭建良好平台。各级老体协要为体育健身辅导员的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具体情况,在原有辅导站(点)基础上,对有条件的方地方,协助健身辅导员建立新的健身站(点),为健身项目的推广与普及搭建良好平台。让受培训的健身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

㈥落实经费保障。老年体育工作是群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之一,各级老体协要主动地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汇报,力争将老年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纳入群众体育培训工作范畴,以便在培训经费上得到支持。也可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办班。多渠道筹集培训专项资金,为培训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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