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学习贯彻闽政办[2018] 20号文件兴热潮

时间:2018-09-13        来源:武平县老体协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 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 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颁布,犹如新时代一股春风吹遍八闽大地,吹拂了闽粤赣边的武平城乡,吹暖了全县六万多老年朋友的心田,吹响了推动全民健身、加快建设健康武平的号角。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层层抓落实,兴起了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热潮。

一、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意见》作出具体部署。

725,县政府办印发《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18] 65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老体协驻会工作人员从86日开始至95日,结合2017年度全县“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工作检查考评,一个月的时间里,深入到17个乡镇和43个行政村(社区),在所到的乡(镇)、村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结合当地实际精准解读闽政办[2018] 20号文件精神。

县文体广新局领导和县老体协班子成员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学习闽政办[2018] 20号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向县政府呈报《关于请求解决我县开展老年体育工作有关经费问题的请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补助经费、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经费、各级老体协聘用人员的经费及设立老年体育发展基金等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乡(镇)党政发挥了农村基层贯彻《实施意见》的主导作用。

8月份,全县17个乡镇分别在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下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如大禾、东留、城厢、下坝等乡(镇)运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党委、政府、人大三套班子成员及乡(镇)直机关党员干部全体参加学习座谈。城厢镇召开全镇老年体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实施意见》。十方镇、中赤乡等乡镇结合举办有氧行进健身操骨干培训班宣讲闽政办[2018] 20号文件精神。

根据调研督查情况,各乡镇党政进一步加强了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主导,完善了由乡(镇)党政分管领导担任乡(镇)老体协主席,聘请一名退休干部兼任常务副主席,乡镇老龄办、综合文化站、妇联负责人兼任老体协副主席的管理服务体制,把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纳入乡村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的考评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老年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行政村(社区)老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成为贯彻《实施意见》的落脚点。

今年8月,全县村级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各行政村换届选举后即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办”[2016] 71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村老体协班子成员,确定村委会主任兼任村老体协主席,选聘退休干部(教师)或退岗村干部分别担任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选定村妇女主任、文化协管员和健身项目负责人为村老体协委员。

村党支部组织村“两委”和村老体协新班子做的第一件事是集中学习《实施意见》,结合本村实际,讨论完善老年体育设施,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的新举措。如岩前镇灵岩村“两委”决定,根据村财情况,对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经费采取“合理安排,按需拨付”的保障措施。象洞镇沾阳村,在现有助老基金4万元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捐赠资金渠道,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更多经费支持。城厢镇尧禄村、中堡镇互助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分别新建村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完善室内外场所设施,努力打造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示范点。革命老区湘店乡党委书记蓝启和在组织村级老年体育健身骨干培训时郑重宣布,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将老年人有氧行进健身操作为明年乡村春晚全乡各村集中展示的特别节目,组织现场评比,给予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优胜奖1000元、组织奖1000元的奖金。红土地老年朋友个个焕发出“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健身热情。(武平县老体协 曾文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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