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杖健走场地接力竞赛时技术裁判员的站位,在《2018持杖健走运动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中第三章“持杖健走运动场地接力项目裁判法”部分有所规定(见P14技术裁判站位图)。
图中规定,技术裁判员站位在田径场跑道内(确切地说应是第一道内侧),分别位于两个直道与两个弯道的中点。并指出“判罚以裁判的肉眼观察为准”。
经过多次比赛与训练观察,技术裁判站在指定的位置观察运动员,由于运动员行走距离与所处的角度不同,很难判断运动员动作是否符合标准。下图以第一、第二裁判为例,所观察到的同一运动员,同一运动(假定为标准动作)的不同图像。
裁判员在一个点上观察运动员,受到距离、角度的影响,观察到是一个侧面,只有运动员所处位置在裁判正面时才可看清其动作是否标准,才能观察到运动员的全面动作。因此,技术裁判员应有相当的经验,才能分析出运动员的动作是否标准。建议场地接力时,技术裁判员应跟随运动员移动进行判罚,每人负责100米。
(福安市老体协林宜华、江 雄、缪少华、缪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