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福建省老年人气排球之乡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8-28 来源:省老体协
闽体老〔2025〕21号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2025年
福建省老年人气排球之乡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老体协:
根据省老体协年度工作计划,定于9月26日至29日在泉州市安溪县举办2025年福建省老年人气排球之乡交流活动。请设区市老体协组织所辖气排球之乡的县(市、区)老体协组队参加交流活动。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专项委员会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
安溪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安溪县体育总会
安溪县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国家级和省级气排球之乡(12个):三明市大田县、泉州晋江市、泉州市安溪县、莆田市荔城区、莆田市涵江区、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翔安区、宁德市古田县、福州福清市,宁德市霞浦县、漳州市长泰区。
此外,主承办单位另邀请气排球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老年气排球男女各两支队参加交流活动。
五、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9月26日至29日(26日上午裁判员报到,下午运动队报到,27日—28日比赛,29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安溪县梧桐体育馆(地址:安溪县凤城镇龙湖长安街118号)
六、交流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交流组别
1.男子组,2.女子组
(二)年龄规定
1.男子组:57岁至70岁(1955年-1968年出生)。
2.女子组:52岁至70岁(1955年-1973年出生)。
七、参赛队伍与参加资格
(一)队伍组成
各气排球之乡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安溪县作为承办单位可多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8人,领队和教练符合比赛资格可以兼队员参加比赛。
(二)参加资格
1.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各属地人员。
2.参加人员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如有意外事故,其责任和费用自负。
3.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气排球之乡的属地户籍证明,或者提供在属地的退休单位证明,或满两年以上的居住证。
(三)资格审查
1.大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通报。
3.参加交流队员必须具备“三证”(体检证明、保单原件和参赛自愿书)于报到时交大会会务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在交流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由个人负责。
八、交流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22-2025》。
(二)比赛男子网高2.0米,女子网高1.8米。
(三)第一、二局先达到21分为胜该局。第三局为15分,当14:14时,直至胜2分为胜该场。
(四)比赛不允许用跳发球技术。
(五)上场队员服装样式、颜色须整齐统一。须备深、浅比赛服各一套,上衣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场上队长有明显标志。
(六)交流用球:采用三山牌SAS399型号老年气排球。
(七)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竞赛办法,单循环编排采用“贝格尔”编排办法进行;第二阶段采用交叉决赛办法。
(八)单循环成绩计算办法: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和分相等,则以 C值高者名次列前:A(胜局总数)/ B(负局当数)= C值。如两队C值仍相等,则以Z值高者名次列前:X(总得分数)/ Y(总失分数)= Z值。如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以上Z值相等,则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名次。
(九)为防范身体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交流活动中不提倡做鱼跃和滚翻等高难度动作。
九、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前三名颁发冠、亚、季军奖杯和奖牌,其余按40%、60%比例颁发优胜奖、优秀奖奖杯。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9月5日前把电子报名表分别报送省老体协气排球专委会和安溪县老体协。(气排球专委会联系人:林从容,电话:17759078285,邮箱:498899193@qq.com。安溪县老体协联系人:周金利,电话及传真:0595-26005122;手机:13505914896,邮箱:136784541qq.com)
(二)报到:
1、请裁判人员于9月26日上午11:00前到好美大酒店(地址:安溪县凤城镇龙湖开发区12号)报到,报到联系人:郑碧芬,电话15880861218;
2、请厦门市思明区、集美区、翔安区代表队于9月26日下午16:00前到好美大酒店(地址:安溪县凤城镇龙湖开发区12号)报到,报到联系人:郑碧芬,电话15880861218;
3、请晋江、福清、大田、霞浦、古田、长泰、荔城、涵江代表队及邀请参赛队伍于9月26日下午16:00前到三德大酒店(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北石利民路228号)报到,报到联系人:谢章友,电话:13505917325。
十一、仲裁、裁判
仲裁人员和正、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省老体协气排球专委会选派。
十二、安全保险
(一)大会统一购买团体责任险。
(二)参加人员须按照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交流活动。
(三)赛期大会提供医疗服务,但在比赛期间发生的疾病、伤病,其治疗费用和责任自负。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等由派出单位负责或自理,住宿费238元/天/间(单间),238元/天/间(标间)。伙食费由大会负责。
(二)大会工作人员、选调的仲裁、裁判人员食宿费、服装费由大会负责,劳务费和其他费用等由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承担,医疗费自理。
(三)各代表队应严格掌握人数,如有超编一切费用自理。
十四、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5年8月15日
抄送:省体育局,省老体协领导,各气排球之乡的县(市、区)老体协。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5年8月15日印发
2025年福建省老年人气排球之乡交流活动报名表
参加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队内职务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领队兼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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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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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兼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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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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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加交流比赛活动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25年福建省老年人气排球之乡交流活动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并予以确认: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大会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报告大会交流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大会期间的训练或交流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交流比赛活动。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活动。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比赛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家属签字: 2025年 月 日
主办: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 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闽ICP备15018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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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南平东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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