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辅导站点及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
时间:2019-03-11 来源:省老体协
闽体老〔2019〕6号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组织开展老年人
体育健身辅导站(点)和健身辅导员
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老体协:
2014年省体育局、省老体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体〔2014〕322号),各级老体协在同级体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老年人健身站(点)建设,开展老年人健身辅导员培训,强化健身辅导员和健身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0号)文件要求,推进健身辅导站(点)建设和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引导更多的老年人选择一项活动、加入一个团队、享受一种快乐、收获一份健康,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多重社会价值。省老体协决定,今年4月份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老年人体育健身辅导站(点)建设和辅导员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重点调研《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落实情况。具体:五年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计划制定、实施,经费保障,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辅导站(点)、健身站(点)建设与管理情况;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哪些问题;对辅导站(点)建设和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就地考察县级老年人健身场地(馆)建设情况。
二、调研安排
(一)调研时间:4月15日-20日
(二)调研地点:福州—福清市
三明—大田县
泉州—晋江市
厦门—同安区
(三)参加人员:省老体协、省体育局领导,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老体协主席。
(四)具体安排:(统一乘坐中巴车前往)
时间 |
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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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下午 |
与会人员到福清市报到 |
晚上 |
下榻福清市融侨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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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
上午 |
在福清市考察 |
下午 |
统一乘车前往大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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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下榻大田县龙山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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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
上午 |
在大田县考察 |
下午 |
统一乘车前往晋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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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下榻晋江市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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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
上午 |
在晋江市考察 |
下午 |
统一乘车前往同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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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下榻同安区汀溪盛之乡温泉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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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上午 |
在同安区考察 |
下午 |
在同安区召开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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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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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会 |
三、调研方法
(一)采取边走边看,互相学习的方法进行。
(二)实地考察,了解所到县(市、区)健身辅导站(点)建设情况,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县(市、区)老年人活动场地(馆)建设使用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福清市、大田县、晋江市、同安区老体协有关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意见建议。
四、经费
与会人员住宿费、差旅费、医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省老体协负责。
五、具体要求
(一)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老体协按照调研内容先期开展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文字3000字以内),在调研座谈会上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与会领导请乘坐动车前往福清市,由福清市派车接站。
(三)省老体协将安排中巴,与会人员统一乘坐中巴。
(四)每到一个县(市、区)考察后,该县(市、区)老体协主席随车前往下一站考察。
(五)各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或电子版形式上报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人:兰福生,电话:0591—87922187,13075970115,电子邮箱:Lan87274227@163.com)。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9年3月11日
抄送:省体育局,省老体协领导。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9年3月11 日印发
与会人员报名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乘坐动车车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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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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